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于日前印发通知,将山西省人民政府清静生产委员会调解为山西省清静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安委会)。为增强政治监视和责任追究,压实各方责任,凭证事情需要,调解后的省安委会将省纪委监委、省法院、省审查院等7个部分(单位)纳入成员单位。
省安委会主要职责为:
在省委、省政府的向导下,认真研究安排、指导协调全省清静生产和消防清静事情。
研究提出全省清静生产和消防清静事情的重大目的政策。
剖析全省清静生产和消防清静形势,研究解决清静生产和消防清静事情中的重大问题。
研究制订和组织实验全省消防清静生长妄想和事情步伐。
指导协调省安委会成员单位的清静生产和消防清静事情,组织开展清静生产和消防清静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对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市的清静生产和消防清静事情举行督查检查。
组织开展清静生产和消防清静事情目的责任审核,总结推广先进履历和做法,表扬奖励先进单位和小我私家。
协调有关方面实力加入重大及以上生产清静事故和灾难的应抢救援事情。
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情。
凭证省委、省政府安排要求,各市、县(市、区)政府清静生产委员会调解为清静生产委员会,由党政主要认真同志担当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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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源:山西日报